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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精神契約?》


一九三五年的冬天,是美國經濟最蕭條的日子。

有一天,紐約窮人居住區的一個法庭上,正在審理一個案子。被告席上站著一個衣衫破舊、滿面羞愧的年近六旬的老太太。她因偷盜麵包房裡的麵包被麵包房的老闆告上了法庭。

法官審問道:“被告,妳確實偷了麵包房的麵包嗎?

老太太低著頭囁嚅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確實偷了。”

法官又問:“妳為什麼去偷麵包?難道是因為饑餓嗎?”

老太太抬起頭, 兩眼看著法官,說道:“是的”,“我雖然饑餓,但我的三個失去父母的孫子,已經幾天沒吃東西了”。接著又說:“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餓死。他們還是一些小孩子呀。老太太的話剛說完,旁聽席上響起嘰嘰喳喳的低聲議論。法官敲了一下木槌,嚴肅地說道:“肅靜!


下面宣佈判決:” 

法官面向老太太:“按法律妳有兩種選擇,就是處以十美元罰金或是十天拘役。” 

老太太為難地說: “我若有十美元就不會去偷麵包。我願意拘役十天,可我那三個孫子誰照顧呢?

這時候,旁聽席上站起一位男人,面對老太太鞠了一躬說:“請妳接受十美元的判決吧。” 說畢,他轉身面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掏出十美元,摘下帽子放進去。 

又接著說:“我是紐約市市長拉瓜地亞,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法庭上所有的人都驚訝了!


片刻,所有旁聽者都起立,每個人都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長的帽子裡,連法官也不例外。

按法律,老婦人偷竊麵包被罰款,與外人何干?

可拉瓜地亞說得明白——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他還告訴我們,人和人之間並非孤立無關,人來到這世間,作為社會的人類,是訂有契約的:物質利益的來往,有法律的契約;行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約。


善,不僅僅是一種與冷漠相對的一種品質,還是一種精神的契約。 我想起美國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銘刻了一首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的短詩:“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了。” 這正是背棄精神契約的最終結局。


人生在世, 誰都有可能遭遇危難和困境,誰都有可能成為弱者,如果我們在別人危急時不援手,誰能擔保自己不會吞咽孤立無援的苦果? 

人心只有向善,才能夠被陽光照耀,所以善的契約才可以在世界普遍存在。懂得珍惜這種契約的人是高貴的。懂得為冷漠付費的人是明智的。 

當今的社會太冷漠!人們因此會為自己的自私付出代價啊! 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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